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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业地产进行评估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8-12-05     查看:10145

关于对工业地产进行评估的注意事项

  当大家在进行厂房交易的时候,特别是对于初交易的人来说,在价格上容易吃亏,因为不了解行情,所以往往在价格上容易栽跟头,针对此问题重庆工业厂房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当我们在考虑厂房的买卖租售时,事先也可以对自己的厂房进行大致的评估,这样能够用最快的速度、最少的精力与对方进行交易。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笔者认为,在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前,应对具体出让地块进行价格评估,其评估结果也应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研究审核后确定出让底价。

  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引起注意:

  在评估报告中要有政策方面的专项说明,以求评之有理。在有关市、县尚未公布实施新的基准地价的情况下,评估报告中必须详细说明所依据的政策规定和所在区域的最低价标准。如:某县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中属11等144元/平方米(9.6万/亩)。本标准是该县境内最末级(四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时的最低限价。原四级工业用地115元/平方米(7.67万/亩)的标准不再作为评估依据。

  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使其有所侧重。因近几年工业用地的一级市场出让价及二、三级市场上相互转让的成交价普遍较低,加之交易案例不多;采用市场比较法没有多大说服力。又因为原基准地价大都已超过了3年适用期(各地原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一般为2002年1月1日)。因此,评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价格以成本逼近法评估比较适宜和适用,但成本中各构成要素要体现市场比较法的思想,要采用客观成本。另外,也可根据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及相邻用地单位的土地出租收益、行业收益情况,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测算评估。最后,根据不同方法(至少两种)测算的结果,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值,确定出一个比较合理、公正的价格。

  在有关参数或数据的选用上要合理合法,做到取之有据。如:以往的还原利率大都采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今后采用的还原利率必须是不低于五年期存款利率的数值;土地取得费  (征地补偿额)必须采用已经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如:某市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4个级别,分别为每平方米45元、60元、75元、90元,没有上下浮动的余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有关税费,国家也有规定的标准,不得擅自修正。

  综上所述,针对此类问题要进行综合研究,以求最大限度的让交易双方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双方都满意的一场交易,事先多了解一下工业用地的评估标准,自己也可以学习并用在平时的交易当中去。请多参考如下问题:估价是否体现了当地产业发展政策;估价结果是否低于国家最低价标准、是否体现了同地同价、参数是否按规定要求选取;等。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人:土地出售 标签: 上海土地 江苏土地 浙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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