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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18-11-30     查看:3364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_土地保护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规范本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GB/T18337.1.2.3-2001)等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公益林综合调查、建设项目设计、营造、管护和林地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第1.0.3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污染隔离林和通道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

  第1.0.4条 按生态公益林不同林种主导功能的建设要求,确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模式和技术指标。

  第1.0.5条 生态公益林建设应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相结合,合理利用外来树种,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建立稳定、健康森林。

  第1.0.6条 生态公益林利用以不影响其发挥森林主导功能为前提,以限制性综合利用和非木质资源利用为主,有利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术语

  第2.0.1条 生态公益林

  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第2.0.2条 水源涵养林

  水源涵养林为在长江、黄浦江及其重要支流、淀山湖和大型水域周围营造的防护林。

  第2.0.3条 沿海防护林

  沿海防护林为沿海岸线营造,为防止海风长驱直入以及保护城镇及农耕区安全,采用人工造林方式营造的防护林带。

  第2.0.4 条 农田防护林

  为改善农田小气候和保证农作物丰产、稳产而营造的防护林。由于呈带状,又称农田防护林带;林带相互衔接组成网状,也称农田林网。

  第2.0.5条 防污染隔离林

  防污染隔离林为在本市化工区、重工业区等污染严重的地区营造的环境保护林。

  第2.0.6条 通道防护林

  通道防护林为沿本市河流、公路干道、高压走廊等地段营造的护路护岸林、生态景观林。

  第2.0.7条 块状混交

  又叫团状混交。将一个树种栽成一小片,与另一个栽成一小片的树种轮番地配置。

  第2.0.8条 带状混交

  同一树种连续地栽种几行而构成一条“带”,与另一树种连续几行而构成一条“带”轮番栽种的混交方法。

  第2.0.9条 行间混交

  一个树种的单行与另一个树种的单行依次种植的方法。

  第2.0.10条 株间混交

  又称为行内混交、隔株混交。即在同一行内种植两个以上的树种,在相邻的两个种植穴种植不同的树种。

  第2.0.11条 主要树种

  混交造林群落中的主要建群树种。

  第2.0.12条 疏透结构

  栽有灌木行,由上到下孔隙均匀,不太宽的林带结构。适宜的疏透度约为0.3~0.4。风象通过栅网一样透过它,另一部分气流绕过林带。在背风面林缘附近形成弱风区,随着远离林带,风速逐渐增加。疏透结构林带的有效防护距离较大。

  第2.0.13条 紧密结构

  由2~3个林层组成,从上到下枝叶稠密的,较宽的多行林带结构。其疏透度0~0.1,风基本上不能透过林带,而由林带上空越过。在它的背风面接近林带处,风速显著降低形成一处静风区,但风速恢复较快,防护距离较短。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3.0.1条 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应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包括生态公益林地综合调查和项目设计。一般建设应纳入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

  第3.0.2条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建设区进行广泛、详细、深入的调查,调查资料归入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第3.0.3条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设计。

  第3.0.4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500亩以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级和经济技术法人地位。

  第3.0.5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中介机构对建设设计方案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作为规划设计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3.0.6条 生态公益林地设计必须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林地主导功能和生态功能。

  第3.0.7条 生态公益林地设计必须采用以乔木为主的植物配置,各分区有机结合,并符合林种基本功能。

  第3.0.8条 林地范围内的原存林木必须原地保留。

  第3.0.9条 建设过程中,确因造林作业设计与现场条件不符,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并报原批准部门备案。

  第3.0.10条 造林定植苗木应在春季和秋季二个栽植季节进行。

  第3.0.11条 在造林设计前应测定地下水位、土壤养分、土壤盐分和pH值等因子。

  第3.0.12条 生态公益林工程造林面积应符合《造林技术规范》(GB/T15776-2006),即林带行数在两行以上,且乔木林带行距不超过(不含)4米的要求,连续面积在0.067公顷以上的为造林面积。

  第3.0.13条 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一、在栽植季节内栽植树木,其成活率应不小于98%;

  二、工程验收时的造林保存率应不小于95%;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者,须补植。

  第3.0.14条 林木与电力线路与电力电缆、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林木与电力线路与电力电缆距离应符合1997年国务院颁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关于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的有关规定。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树种类型

与各种地下管线的距离(米)

乔木

≥1.0

灌木

≥0.6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距乔木中心不少于

距灌木边缘

道 路 侧 面 线

0.80m

不宜种

公路铺筑面外侧

1.00m

2.00m

         

4.00m

1.00m

         

2.00m

1.00m

路旁    变压器

3.00m

不宜种

  第3.0.15条 采用混交造林模式, 单一乔木树种株数与总乔木株数比不小于5%。

  第3.0.16条 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树种规格、树种生物学特性确定适宜密度。

  第3.0.17条 苗木定植时苗干竖直,根系舒展,填土三分之二,提苗踩实浇透水,再填土踩实,最后覆土。

  第3.0.18条 林地内辅道、沟渠面积不得大于林地面积的2%。道班房建设面积不得大于林地面积的0.1%,了望塔面积不得大于林地面积的0.01%。

  第四章 综合调查

  第4.0.1条 调查目的

  掌握建设区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森林、林木、林地情况,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现状、问题与要求等,为生态公益林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第4.0.2条 调查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调查。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进行重点调查。

  二、森林调查。包括对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含规划用于林业建设的土地)的相关因子进行调查。近二年进行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地区,其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引用。二年前进行二类调查的地区,如资源档案更新规范,经过补充调查,精度符合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规定的也可以使用。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录三。

  第五章 建设项目设计

  第5.0.1条 设计任务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要求,细化和落实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设计建设模式与技术措施,详细概算和安排建设资金,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第5.0.2条 设计分类

  一、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做出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并满足设计审查、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需要,以及作为作业设计的依据。

  2、设计方案说明书

  主要说明设计意图。包括位置、现状、范围、面积、项目性质、规划设计原则、理念;设计内容;功能分区(各区内容)、面积比例、主要树种名录表、分期建设计划、措施建议。

  二、作业设计

  依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一般营造林工程进行作业设计,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项目施工或作业的技术要求。

  第5.0.3条 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

  1、落实规划确定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阶段性目标或专项目标。

  2、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布局,包括功能区划、建设类型结构优化与调整,建设类型配置等。

  3、分解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

  4、进行建设类型、建设模式和各项技术措施设计。

  5、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6、根据各专业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参数,详细概算建设投资。

  7、进行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因建设类型或内容的不同,设计的主要内容应有所侧重。

  第5.0.4条 设计技术要求

  一、水源涵养林

  1、 树种选择

  主要树种选择树体高大、冠幅大、林内枯枝落叶丰富和枯落物易于分解,具有深根系、根域广等特点,长寿、耐水湿且抗性强的树种,参见附录四。

  2、设计模式

  1) 混交类型: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例宜为1:2-1:5,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的比例宜为1:3-1:6,并视造林地具体情况采用块状、带状、行间、株间混交模式。

  2) 群落配置:选择乔木树种作为造林主要树种,上层种植大乔木,中层配植小乔木,下层种植灌木或地被植物,营造成片自然的森林景观。

  二、沿海防护林

  1、树种选择

  选择树体高大、树冠适宜、生长迅速、抗风、深根性、耐盐碱、耐水湿的树种,参见附录四。

  2、设计模式

  1)林带方向与结构:林带垂直于主风方向设置,也可与附近农区的农田林网、村镇绿化林带的方向一致。海防林带应采用疏透结构,对保护果树林为主的防护林网(带)采用紧密结构。

  2)群落配置: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采取带状、块状混交方式。

  三、农田防护林

  1、树种选择

  选择根深、窄冠、速生、干直、抗风、抗逆性强的树种,不能与作物有共同病虫害或是其中间寄主,参见附录四。

  2、设计模式

  按照田、林、渠、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使农田、果园能得到林网的有效保护。

  四、防污染隔离林

  1、树种选择

  要求树体高大、冠幅大、枝叶密,对粉尘、有害气体抗性强,有较强吸附能力,根据污染源选择相应的树种,参见附录四。

  2、设计模式

  1) 混交类型: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比例宜为1:2-1:5,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的比例宜为1:3-1:6,并视造林地具体情况采用块状、带状、行间混交模式。

  2)群落配置: 根据滞尘为主或防有害气体为主的目地选择树种。上层以大乔木为主,中层配植枝叶密集的亚乔木,下层种植灌木及地被植物。

  五、通道防护林

  1、 树种选择

  1)公路防护林

  选择树干通直,枝叶茂密,生长健壮,抗废气能力强,滞尘、防噪声效果好,寿命长,树形美观,有观赏价值和美化作用的树种,参见附录四。

  2)堤岸防护林

  选择根系发达,固持土壤能力强,耐水湿、耐盐碱的树种,参见附录四。

  2、设计模式

  1)公路防护林,采用带状混交或行间混交方式,合理配置乔灌草,形成复层结构。

  2)堤岸防护林,采用带状混交或行间混交方式,上层种植高大乔木,下层种置耐荫灌木和地被植物。

  六、生态公益林主要树种种类要求和苗木规格

  1、主要树种种类要求

  1)林地面积100亩以下,主要树种不少于5种;

  2)林地面积100-500亩,主要树种不少于7种;

  3)林地面积500亩以上,主要树种不少于10种。

  2、苗木规格

  乔木规格宜控制在胸径3~5cm。

  七、生态公益林初植密度

  冠幅较大的乔木初植密度控制在60~80株/亩,冠幅较小的乔木初植密度控制在80~120株/亩。具体参见附录五。

  第5.0.5条 设计成果

  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设计应提供设计方案说明书、设计图、主要材料清单、投资概算和有关附件。内容组成和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营造

  第6.0.1条 苗木质量

  一、植株生长健壮,冠形完整,主干通直,无明显机械损伤。

  二、乔木树种胸径应为3.0-5.0cm,特殊要求规格可适当放宽。

  三、裸根苗木应根系发达、完整。常绿树苗木须带土球种植,土球须完整,土球直径为胸径的8倍;造林成活率低的落叶树种苗木宜带土球造林。

  四、必须使用检疫合格的苗木。

  第6.0.2条 整地要求

  一、视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造林树种等情况确定适宜的局部整地方式。常用整地方式有块状整地、带状整地及穴状整地,整地深度不少于35cm,穴状整地穴径60-80cm,深度不小于50cm。

  二、应在造林前一个月内整好地。

  第6.0.3条 营造技术

  一、挖穴

  定植穴的直径应较根系或土球直径大10cm,树穴的深度应与根系或土球直径相等;树穴必须垂直下掘,上下口径相等。

  二、栽植

  栽植深度通常比苗木原土印处深2-3 cm,栽时苗干竖直,根系舒展,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再填土踩实,使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最后覆上虚土,浇透水。盐碱地造林苗木栽植不宜过深,植后苗周不宜堆土,以减轻盐分对幼苗危害。

  三、特殊造林技术

  盐碱地造林须采取特殊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

  1、造林前修建好排水的主渠道,挖沟起垄,抬高地面形成台地;

  2、对台田深翻细耙,细致整地;

  3、种植绿肥或耐盐碱植被,改良土壤;

  4、种植穴内施有机肥或草炭土。

  第七章 造林项目验收前养护

  第7.0.1条 灌溉与排水

  新植苗木须及时浇水,浇足浇透,隔日覆水,经常灌溉,保持土壤湿润。同时做好排水的准备和预防工作,在涝灾时应及时排水。

  第7.0.2条 中耕除草

  应及时清除大型野草和各类杂草,经常中耕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防止板结。

  第7.0.3条 施肥

  苗木种植前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在种植穴内施加基肥。

  第7.0.4条 修剪

  及时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长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

  第7.0.5条 病虫害防治

  发现病虫害及时处理,采用生物、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使用化学药剂严格按照有关法令安全执行。

  第7.0.6条 防暑防风防台

  对易受日灼伤害的树木,夏季采取根基培土,主干包扎等防护措施;对浅根、易倒伏的树种及时加固支撑;对风暴后倒伏、倾斜的苗木及时扶正加固。

  第7.0.7条 补植

  死亡的树木及时清除并补植。

  第八章 林地基础设施建设

  第8.0.1条 水体和排灌设计

  林地内配套沟、渠、泵站(房)等排灌设施,与林地内、外水系沟通形成网络,保证林内排灌通畅。

  第8.0.2条 辅道、沟渠设计

  管护道路、沟渠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应沿防火林带、水系修建。大面积森林内的管护道路,应设主干线和支线形成林区道路网。

  辅道路面结构及弯道半径必须满足通行的车辆要求,宽度不大于3米,按每1000米设计一个车辆交汇点,宽度1.5米,长度8米。

  第8.0.3条 地形设计

  根据造林地环境特点、林地功能要求,以原有水系疏浚、沟渠为主,适当进行地形改造为辅,严禁大面积的地形改造或土方调运。

  第8.0.4条 防火林带

  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结合林地内水系、道路二侧设置,形成完整、封闭的防火隔离网络体系。

  选择耐火性强、不易燃烧和蔓延的树种,营造多层次复合结构的阔叶混交林,并达到最大郁闭度,以增强防火性能。

  生物防火林带宽度根据地形、地貌、气候等林火环境及可燃物特性等综合确定。

  根据不同的林种和建设要求分为带状和片状,带状生态公益林宽度超过100米,并且每连续长度2 km , 设置防火林带宽度为20米;片状防火林带控制面积一般为500—1000亩,宽度为20米。

  第8.0.5条 了望塔

  林地面积大于1500亩,或林地有效长度大于10公里,应设置了望塔,并配置必要的观测、通信和记录设备。设计高度不少于30米,设计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8.0.6条 人工水面

  林地内水面设置应以保护原有水系为主,确因造林工程需要可适当调整原有水系,新增人工水面面积宜不大于林地总面积的5%。

  第8.0.7条 道班房

  根据林地管护工作的要求, 林地面积大于100亩宜设置道班房,道班房的位置与体量应与林地的景观、功能相协调并应便于对林地的管护。道班房以一层为宜,局部可二层,单体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应大于12米,檐口高度不应大于7米。单体建筑设计其他技术要求按有关规范执行。

  第8.0.8条 森林病虫害设施

  林地内必须配备森林病虫害测报仪器设施、设备,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及早发现,综合防治。

  第九章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

  第9.0.1条 建档要求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是生态公益林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订建设措施,分析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

  二、全市建立统一的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格式、数据、标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专职负责档案管理并定期审计。

  三、根据生态公益林的具体要求,建立永久性的标准地,连续记载经营管理活动和林木生长情况,定位观测环境指标及景观指标的变化情况。

  四、生态公益林技术档案由经营单位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以备查用。

  第9.0.2条 主要档案材料

  一、档案分类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类。技术档案包括资源档案、经营档案等。管理档案包括财务档案、制度法规档案和权益档案等。

  二、主要建档材料

  1、森林资源档案:包括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项目设计、营造、验收等技术资料。

  2、制度法规档案:包括施工单位、权属、施工日期;施工与监理、监督、评估的组织、管理与结果报告等。

  3、权益档案:包括经营体制、产权与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等各类合同契约等。

  附录一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附录二

  设计图纸要求

  一、一般规定

  (一)图纸幅面须一律按国家制图标准的规定。

  (二)图纸比例

  1、平面图可用1:1000(林地面积超过50公顷时总平面图可用1:2000,作业设计图必须采用1:1000或1:500);

  2、局部平面图可采用1:200或1:100。剖面图可采用1:50或1:20。

  二、总平面图

  (一)总平面图必须明确道路红线及林地范围。

  (二)图上应绘制座标方格,并注明座标基线(纵横两向)的系连依据。

  (三)图上应准确绘制道路、水体、林地范围以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及外形,并注明建(构)筑物的名称。

  (四)以虚线绘制原有或已填没的河道、池塘、防空洞以及废弃道路等的位置。

  三、设计方案

  (一)位置图(1/2000—1/10000)表现林地在城市中的位置、轮廓、交通和四周环境关系等。

  (二)现状及分析图。根据现状资料归纳整理,分成若干空间,对现状作综合评价阐述。

  (三)功能分区图。根据规划设计原则和现状分析图确定功能分区,既形成统一整体,又能反映各区内部因素间的关系。

  四、作业设计图

  (一)分乔木配置图和灌木配置图,标明种植位置、树种、株行距、面积、株数。

  (二)作业设计竖向设计,标明土球大小、种植穴直径和深度。

  (三)种植材料表。

  五、辅路设计图

  (一)必须准确表明道路红线及林地范围。

  (二)图上必须绘制座标方格,并注明座标基线(纵横两向)的系连依据。

  (三)应以不同图标表明不同路面。

  (四)准确绘制道路路形,注明道路宽度、转弯半径。

  (五)平坡道路应在起坡点注明标高,随地形起伏,道路需每隔200米左右注明路中的标高(单坡或双坡)。

  附录三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

 

工程区域面积

 

权 属

 

调查内容

土地类型

 

土壤

 

植被

 

植被覆盖度

 

主要树种

 

林龄

 

郁闭度

 

平均胸径

 

气候

 

动植物

 

  附录四

  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乔木树种

  ●沿海防护林

  水杉、池杉、中山杉、落羽杉、东方杉、柳树、桤木、重阳木、栾树、黄连木、女贞、乌桕、朴树、杨树、刺槐、白蜡、喜树、柳杉、臭椿、榔榆、苦楝、国槐

  ●水源涵养林

  雪松、女贞、香樟、广玉兰、池杉、水杉、落羽杉、中山杉、黄连木、栾树、重阳木、无患子、合欢、枫香、苦楝、朴树、柳杉、银杏、喜树、枫杨、桤木、柳树、麻栎、青栲、杨树、刺槐、榔榆、楸树、榉树、光皮树

  ●防污染隔离林

  银杏、枫杨、香樟、广玉兰、女贞、龙柏、柳杉、水杉、栾树、臭椿、柳树、悬铃木、苦楝、无患子、泡桐、杨树、合欢、刺槐、楸树

  ●通道防护林

  香樟、广玉兰、雪松、龙柏、柳树、女贞、榉树、水杉、落羽杉、池杉、枫香、合欢、乌桕、无患子、黄连木、榔榆、栾树、银杏、皂荚、喜树、灯台树、麻栎、青栲、楸树、三角枫、杨树、青桐、白蜡、光皮树

  ● 农田防护林

  水杉、池杉、中山杉、落羽杉、东方杉、女贞、桂花

  ●防火树种

  银杏、栎类、臭椿、珊瑚、女贞、山杜英、枇杷、柑桔、柿树、桂花、刺槐、旱柳、火炬树、香椿、元宝槭、黄连木

  附录五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密度,株/

 

密度

/

水杉、池杉

90-120

杨树

6085

落羽杉

80-100

 

6580

 

80-100

重阳木

6085

 

60-80

 

65-85

 

60-80

 

65-90

乌桕

90-120

无患子

60-80

 

40-60

 

65-90

广玉兰

70-90

 

65-90

悬铃木

60-80

 

70-100

泡桐

60-90

 

65-90

麻栎

70-90

榔榆

65-90

青栲

70-90

苦楝

65-90

 

65-90

  椿

60-80

 

65-90

国槐

65-90

 

70-100

 

70-100

 

60-80

白蜡

6590

楸树

60-80

灯台树

70-100

黄连木

6080

三角枫

70-100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人:土地出售 标签: 上海土地 江苏土地 浙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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